2016年阜阳师范学院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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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为了深入的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的通知(教艺体[2014]5号)和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2号)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更好地完成测试和上报任务,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一项国家体育制度,在校学生必须遵照执行。
一、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我校各院系在校本科学生。测试分为常规测试和补测两个部分。
二、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三、测试时间与地点的安排(各学院具体测试安排见附表)
测试时间安排:每年3—6月份进行当学年大一、大二、大三,三个年级的常规测试工作;9—10月份进行新生的常规测试工作:11—12月进行数据录入、补测工作和数据上报工作;在正常工作日测试。
测试地点安排:
1. 50米跑、800米 1000米在体育馆南面田径场和学生公寓九栋南面的田径场进行测试。
2.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在西湖校区体育馆西侧体测中心测试室内测试。
四、测试要求
(一)学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免试学生须在测试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上报免予执行《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体育学院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审核批准方可免试,否则按未参加测试处理。
(二)因为出国、外出实习等原因不能按时在正常测试段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提前填写延期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申请表,必须在本年度补测时间段内参加测试,不得私自延期参加,否则当年成绩以0分处理。
(三)所有参加测试的学生均须着运动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与身份证),按时到达测试场地,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和要求接受测试,严禁舞弊。
五、关于免测、缓测、缺考、补测的要求
(一)免测
因存在先天性运动障碍、肢体残疾、当学年有重大伤病,本年度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请提前开具正规医疗单位的医疗证明(必须盖章),经所在学院核实后向体育学院体测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方法:自己先到本院体质健康测试负责人处领取或网上下载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后,由本人详细填写免予执行的原因,申请人签字,辅导员审核后签字,所在学院院长签字盖章,附上医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送体育学院体测中心审核。
注:学生免试申请材料将存档于学生档案中。
(二)缓测
由于出国、外出实习等原因,在正常测试时间段不能如期测试的学生可以申请缓测。申请缓测的学生进行测试时,应提交缓测证明。
注:缓测者必须在该学年11—12月份的时间段内参加测试,逾期未参加测试者,本学年成绩以0分处理。
(三)缺考
未参加常规测试且没有申请缓测的学生或已经申请缓测仍未按时参加补测的学生视为缺考,缺考者本学年测试成绩以0分处理。
(四)补测
缓测者由体育学院体测中心统一组织进行补测,时间安排在每年的11—12月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安排补测时间,补测工作每学年一次。
六、其他
教育部高度重视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请各学院按时组织好学生准时参加测试,无故不参加者体育学院体测中心将通报所在学院,不再安排补测,并取消其毕业时体质健康合格卡发放资格。无本学年测试数据者,影响毕业,后果由本人承担。测试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最终解释权归体育学院)
2016学年各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时间具体安排 [附件:/ch2009/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603/20160307044259839.doc]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附件:/ch2009/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603/20160307044331154.doc]
各学院体质健康测试负责人 [附件:/ch2009/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603/20160307044355324.xls]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附件:/ch2009/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603/20160307044419270.doc]
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16.3.1
为了深入的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修订》的通知(教艺体[2014]5号)和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15年开展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落实学校体育三个办法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15]32号)的精神,切实加强我校体育工作,促进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更好地完成测试和上报任务,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是一项国家体育制度,在校学生必须遵照执行。
一、测试对象
测试对象为我校各院系在校本科学生。测试分为常规测试和补测两个部分。
二、测试项目
身高、体重、肺活量、50米、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1000米跑(男)、800米跑(女)一分钟仰卧起坐(女)。
三、测试时间与地点的安排(各学院具体测试安排见附表)
测试时间安排:每年3—6月份进行当学年大一、大二、大三,三个年级的常规测试工作;9—10月份进行新生的常规测试工作:11—12月进行数据录入、补测工作和数据上报工作;在正常工作日测试。
测试地点安排:
1. 50米跑、800米 1000米在体育馆南面田径场和学生公寓九栋南面的田径场进行测试。
2.身高、体重、肺活量、立定跳远、坐位体前屈、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在西湖校区体育馆西侧体测中心测试室内测试。
四、测试要求
(一)学生须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免试学生须在测试前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并上报免予执行《国家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经体育学院体质健康测试中心审核批准方可免试,否则按未参加测试处理。
(二)因为出国、外出实习等原因不能按时在正常测试段参加测试的学生须提前填写延期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申请表,必须在本年度补测时间段内参加测试,不得私自延期参加,否则当年成绩以0分处理。
(三)所有参加测试的学生均须着运动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与身份证),按时到达测试场地,严格按规定的动作和要求接受测试,严禁舞弊。
五、关于免测、缓测、缺考、补测的要求
(一)免测
因存在先天性运动障碍、肢体残疾、当学年有重大伤病,本年度不能参加测试的学生,请提前开具正规医疗单位的医疗证明(必须盖章),经所在学院核实后向体育学院体测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方法:自己先到本院体质健康测试负责人处领取或网上下载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后,由本人详细填写免予执行的原因,申请人签字,辅导员审核后签字,所在学院院长签字盖章,附上医疗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送体育学院体测中心审核。
注:学生免试申请材料将存档于学生档案中。
(二)缓测
由于出国、外出实习等原因,在正常测试时间段不能如期测试的学生可以申请缓测。申请缓测的学生进行测试时,应提交缓测证明。
注:缓测者必须在该学年11—12月份的时间段内参加测试,逾期未参加测试者,本学年成绩以0分处理。
(三)缺考
未参加常规测试且没有申请缓测的学生或已经申请缓测仍未按时参加补测的学生视为缺考,缺考者本学年测试成绩以0分处理。
(四)补测
缓测者由体育学院体测中心统一组织进行补测,时间安排在每年的11—12月份;测试成绩不合格者根据情况安排补测时间,补测工作每学年一次。
六、其他
教育部高度重视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工作,请各学院按时组织好学生准时参加测试,无故不参加者体育学院体测中心将通报所在学院,不再安排补测,并取消其毕业时体质健康合格卡发放资格。无本学年测试数据者,影响毕业,后果由本人承担。测试中出现违规、违纪行为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最终解释权归体育学院)
2016学年各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时间具体安排 [附件:/ch2009/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603/20160307044259839.doc]
免予执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申请表 [附件:/ch2009/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603/20160307044331154.doc]
各学院体质健康测试负责人 [附件:/ch2009/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603/20160307044355324.xls]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2014年修订) [附件:/ch2009/uploadfile/article/uploadfile/201603/20160307044419270.doc]
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心
2016.3.1
签名档
加油
发表于 2017/11/11 11:58:20

